杨自谦,男,1980年8月1日出生,回族,律师专业本科学历,中国农工民主党党员。于2002年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,2004年至今在宁夏浩晟律师事务所执业,现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、副主任。
自参加律师工作以来,办理各类民事、商事、刑事、行政、非诉讼案件数百件。目前担任宁夏宁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、温州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、宁夏大盛昌典当有限公司、宁夏阅海老年服务中心、宁夏普利特电气设备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。近年来办理过多起有较大影响的金融、建设工程等类型案件。具有较深的法律专业素养和分析处理问题的能力,有着丰富的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经验,对金融、合同、建设工程等领域的法律事务有较多的研究和实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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